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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建委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》


来源:法规处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8-09-11

成都市建委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》

      2018年,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优化城市营商环境,简化办事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,市建委再次刀刃向内、主动作为,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》。该《意见》取消调整部分审批要件,为施工许可“瘦身”,做好简政放权的“减法”;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措施,做好加强监管的“加法”;压减审批时限,提高审批效率,做好优化服务的“乘法”。

 一、取消大量审批要件

    《意见》取消和调整的施工许可要件共计12项,其中取消2项、调整为项目开工条件2项、调整为书面承诺和证后监管8项。取消的施工许可办理要件,一律不得向企业收取,在保留的要件清单以外,不得增设任何条件或事项。 
 
二、优化内部办事流程 

    《意见》进一步优化招标备案、质量监督备案、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流程,将其作为施工许可核发的内部并联环节,在施工许可环节统一接件后同步办理,避免企业重复提交相同资料。
 
三、压减施工许可承诺办结时限 

    办理要件精简后,市建委为落实国家“审批时限减一半”的要求,主动将施工许可承诺办结时限由6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。 

四、扩大“三段式”施工许可范围 

    为促进项目尽快动工建设,缩减企业运营成本,《意见》将“三段式”施工许可办理范围扩大至全部房屋建筑工程。凡是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的工程,待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。 

五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 

     为“承诺制+信用评价”,对取消的农民工工资手续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等要件实施承诺管理,由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作出书面承诺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诺履行兑现开展全覆盖抽检,并将抽检情况纳入诚信监管,从而构建“事前承诺+事后监督”的闭合管理体制。 

六、转变管理思路 

     实施“快速勘验+智能监管”。在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环节,自觉转变管理思路,变“被动检查”为“主动服务”,不再将其作为施工许可核发的前置条件,而由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备案情况,主动提供勘验服务。

七、加强部门协同共享

    主动加强与施工许可办理相关部门的协同互动、信息共享。《意见》实施后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信息推送至环保、人社、民政等部门,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联动、监管协同到位。

八、加强监督检查 

    《意见》实施后,市建委将加大对各区(市)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的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全市施工许可办理标准一致、审批系统平台统一,定期通报督查情况,督促施工许可高效办理。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、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等要件取消调整后,企业准备施工许可资料时间预计至少可缩短30天。 下一步,市建委将以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33号)的要求,继续取消不合理、不必要的审批事项,探索“先建后验”等创新举措,整合审批环节、调整审批时序,实现统一平台、并联审批、实时流转、信息共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