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-08-09
关于车辆管理规定补充说明通知
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,有效使用车辆,确保行车安全,提高办事效率,减少经费支出,经公司研究决定,现对原签发的《车辆管理规定》作一次补充说明通知如下:
一:执行范围:总部全体员工。
二:权 责: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和监督。
三:车辆的使用:
(1)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、联系业务、接送。
(2)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。
(3)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。
四:车辆使用程序
(1)行政车使用实行派车制度。
(2)用车部门须提前一天由用车当事人填写《用车申请表》,并说明用车事由、地点、时间等,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调派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用车须在事后第二天补写《用车申请表》交至人事行政部。
(3)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,司机在接到派车通知时方可出车。
(4)对同一方向、同一时间段派车尽量合用,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。
(5)用车完毕,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表。
五:表单
● 派车申请单
● 车辆外出登记表
各部门收到文件后,组织部门员工学习文件内容。公司将从签发之日起试运行该补充说明规定,试运行期为3个月,到期后将正式执行该规定。
四川迪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2013年8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