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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车辆管理规定补充说明通知


来源: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3-08-09

关于车辆管理规定补充说明通知

 

各部门:

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,有效使用车辆,确保行车安全,提高办事效率,减少经费支出,经公司研究决定,现对原签发的《车辆管理规定》作一次补充说明通知如下:

一:执行范围:总部全体员工。

二:权    责: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和监督。

三:车辆的使用:

(1)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、联系业务、接送。

(2)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。

(3)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。

四:车辆使用程序

(1)行政车使用实行派车制度。

(2)用车部门须提前一天由用车当事人填写《用车申请表》,并说明用车事由、地点、时间等,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调派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用车须在事后第二天补写《用车申请表》交至人事行政部。

(3)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,司机在接到派车通知时方可出车。

(4)对同一方向、同一时间段派车尽量合用,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。

(5)用车完毕,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表。

五:表单

●  派车申请单

●  车辆外出登记表

 

    各部门收到文件后,组织部门员工学习文件内容。公司将从签发之日起试运行该补充说明规定,试运行期为3个月,到期后将正式执行该规定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四川迪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
2013年8月5日